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

来源: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:2018-09-20  浏览次数:

杭州市西湖区教育信息与装备中心文件

西教信息装备〔2018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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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

 

各中学:

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办函〔2018〕258号)精神,要求各中小学认真做好危化品信息采集工作。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危险化学品指的是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《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》(安委〔2016〕7号)规定的涉及教育的82类学校实验室使用的试剂。

二、危险化学品信息采集的对象为教育行业储存、使用、运输和废弃处置危险化学品的中学(包括普通高中、职业中学和初中)和小学。学校有多个校区同时储存、使用、运输和废弃处置危险化学品的,按照一区一户的原则,每个校区作为一个信息采集单位,申请一个账户。原则上小学不使用危险化学品;没有危险化学品的学校不需要填报。

三、为确保采集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,各校上报的数据由西湖区教育信息与装备中心进行网络审核。  

四、危险化学品信息的采集、上报和审核通过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单位一图一表系统进行,填报单位须登录账号进行注册后再填报、审核。其中各学校(中学、小学)通过企业端注册、填报。

企业端即学校端:

http://whp.zjsafety.gov.cn/WebManage/OneMapOneTable/OMOTEnterpriseLogin.aspx

  1. 为做好危险化学品信息采集工作,各信息采集单位要确定一名采集人员,负责本次信息采集和持续更新工作。本次信息采集后,每学期末各单位要将危险化学品的相关信息在本系统内更新1次。

    六、本次危险化学品信息采集时间截至2018年9月21日16:30。请各单位务必在截止日前将本单位《采集信息工作人员信息表》报至西湖区教育信息与装备中心,并完成信息填报。

    七、危险化学品信息采集工作区教育信息与装备中心联系人:温少娜,电话:0571–56735321,邮箱:77020346@qq.com。

     

    附件A:

    1.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

    2.采集信息工作人员信息表

    3.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《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》的通知

    附件B:危险化学品目录及操作说明

    附件下载:附件B: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版)及操作说明.rar附件A: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.rar

    西湖区教育信息与装备中心

    2018年9月20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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