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《关于组织第五批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申报的通知》的通知

来源:西湖区教师进修学校 发布日期:2019-10-12  浏览次数:

西教院办〔2019〕18号

 

关于转发《关于组织第五批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申报的通知》的通知

 
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、直属单位:

现将《关于组织第五批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申报的通知》〔2019〕17号转发给你们,请仔细阅读,按照通知相关要求,自主申报,并于10月22日前将《申报表》《自评表》《自评报告》均一式3份、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送交给相关部门。其中,中小学报送区教育发展研究院成长支持中心科研部,幼儿园报送区学前教育指导中心,同时递交所有材料的电子稿。区教育发展研究院将择优报送杭州市教科所进行参评。

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发展研究院成长支持中心科研部联系(电话:0571-83825786)。  

附件:

1.关于组织第五批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申报的通知

2.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申报表

3.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自评表

4.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申报汇总表

 

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发展研究院

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二日

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1:

关于组织第五批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申报的通知

 

各区、县(市)、社发局教科室(所),直属学校:

现将第五批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  申报对象

凡我市各中小学、幼儿园均可申报。已获得合格、示范教科室称号的不再申报。

二、  申报方法与要求

(一) 申报合格教科室的学校自评分须达到90分,申报示范教科室的学校自评达到180分(不含科研特色的20分),且加※的指标必须达标。合格与示范教科室不得兼报。

(二) 合格教科室由各区、县(市)教科室接受申报并认定,直属学校由市教科所接受申报并认定,报市规划办备案并颁发证书;示范教科室由学校申报,各区、县(市)教科室推荐,由市规划办组织人员实地复核、认定并颁发铜牌。

(三) 申报单位需要提出申请,并提交以下材料:

1.  《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申报表》(附件1)一式1份;

2.  《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自评表》(附件2)一式1份;

3.  《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自评报告》一式1份;

三、  申报名额

合格教科室不限名额;示范教科室均实行限额申报,萧山、余杭、富阳各6个,其余区、县(市)各4个;直属学校自愿申报。

四、  申报时间

各区、县(市)在10月31日之前将《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3)一式1份(需发送电子稿至21005393@qq.com),连同示范教科室的申报材料(无需电子稿),送至市规划办阮青青老师,联系电话:87017432。

 

杭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19年10月11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杭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      2019年10月11日印发

 

 

 

附件:2.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申报表

填表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填表日期:

申报学校

(盖章)


申报类别


自评分



校长

(园长)


专任

教师数


联系电话



近两年获得的教科研集体荣誉

荣誉名称

授予单位

授予时间






近两年的立项课题数

校级

区级

市级及以上






近两年教师发表的论文数

2017年9月开始

2018

2019

近两年教师的教科研成果数

2017年9月开始

2018

2019







区、县(市)教科室(所)意见

 

 

 

 

 

推荐单位盖章     负责人签名:


杭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认定单位盖章     负责人签名:


杭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审核单位盖章     负责人签名:



















备注:近两年指2017年9月1日以后

附件:3.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自评表

评估

内容

级别

达标要求

权重

自评

科研组织

合格

学校将教科研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规划,有开展教育科研的中长期规划。

3


有学年、学期教科研工作计划和总结。

3


学校教科研工作有明确的领导分管,并能保证参加教科研各项活动。

2


※校级领导参加课题研究,并取得区一等奖以上获奖成果。

2


示范

※至少有校级领导参加的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。

5


※至少近两年校级领导有市级及以上获奖成果。

5


教科室建设

合格

教科室与其他办公室合用,有专门的教科研档案柜(资料柜)、计算机等办公设备。

5


有专职教育科研管理人员。

5


示范

教科室有独立办公室,挂牌办公。

5


※有专职教科室主任,享受中层待遇。

5


科研经费

合格

教科研工作有固定的经费。

10


示范

教科室有日常办公经费和科研活动经费,满足活动需要。

4


学校有区、市、省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经费。

3


学校将教科研成果(论文)列入绩效奖励范围。

3


科研管理

合格

教科室及科研人员岗位职责明确,有考核评估。

2


教科室制订有完整的规章制度。

2


教科研各类档案完整有序。

4


有校、区、市三级教科研立项课题。

4


能组织立项课题开题、结题论证,并进行过程管理。

2


能组织对参加省、市、区评比的课题、成果、论文进行指导。

2


校教科室全年订阅至少3种有关教科研方面的报刊杂志。

2


每学期自编科研学习资料至少一次。

2


示范

有校、区、市、省多级教科研立项课题。

8


组织与立项课题研究有关的专题活动。

4


学校有科研指导小组。

4


学校办有教科研通讯刊物,每学期至少出刊一期,或者借助校园网建立教科研栏目,每学期更新一次。

4


科研活动

合格

有计划组织广大教师学习现代教育理论,每年开设学术讲座两次。

5


按规定参加区级及以上教科研研讨活动。

5


学校全体教师按规定参加全员科研培训。

5


重视科研队伍建设和科研骨干的培养。

5


示范

 

教科室能为学校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服务。

5


每两年承办或组织一次区级及以上级别的教科研研讨活动。

5


开展立项课题负责人培训活动;拥有一个科研骨干团队。

10


科研氛围

合格

校级及以上年度课题立项的教师数达25%。

5


教科室每学年组织全校教师教科研论文评比,参与率达70%。

5


示范

校级及以上年度课题立项的教师数达35%。

5


教科室每学年组织全校教师教科研论文评比,参与率达80%。

5


科研绩效

合格

※近两年学校有市级三等奖以上获奖成果。

10


※每年参加区级及以上论文评比获奖、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、区级及以上学术交流的人数达15%。

10


示范

※近两年学校有市级二等奖以上获奖成果(综合课题1个或教师小课题2个),省市立项课题1个以上。

10


※每年参加区级及以上论文评比获奖、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、区级及以上学术交流的人数达25%。

10


科研特色

示范

请陈述科研特色并说明加分理由,要求300字左右。最高可加20分。

20


加※为必备指标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4.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申报汇总表

区、县(市)教科室(所)(盖章):        填报人:

序号

申报学校

校长(园长)

联系电话

申报类别

自评分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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