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西湖区教师进修学校 发布日期:2019-10-12 浏览次数:
西教院办〔2019〕18号
关于转发《关于组织第五批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申报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、直属单位:
现将《关于组织第五批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申报的通知》〔2019〕17号转发给你们,请仔细阅读,按照通知相关要求,自主申报,并于10月22日前将《申报表》《自评表》《自评报告》均一式3份、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送交给相关部门。其中,中小学报送区教育发展研究院成长支持中心科研部,幼儿园报送区学前教育指导中心,同时递交所有材料的电子稿。区教育发展研究院将择优报送杭州市教科所进行参评。
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发展研究院成长支持中心科研部联系(电话:0571-83825786)。
附件:
1.关于组织第五批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申报的通知
2.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申报表
3.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自评表
4.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申报汇总表
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发展研究院
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二日
附件1:
关于组织第五批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申报的通知
各区、县(市)、社发局教科室(所),直属学校:
现将第五批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申报对象
凡我市各中小学、幼儿园均可申报。已获得合格、示范教科室称号的不再申报。
二、 申报方法与要求
(一) 申报合格教科室的学校自评分须达到90分,申报示范教科室的学校自评达到180分(不含科研特色的20分),且加※的指标必须达标。合格与示范教科室不得兼报。
(二) 合格教科室由各区、县(市)教科室接受申报并认定,直属学校由市教科所接受申报并认定,报市规划办备案并颁发证书;示范教科室由学校申报,各区、县(市)教科室推荐,由市规划办组织人员实地复核、认定并颁发铜牌。
(三) 申报单位需要提出申请,并提交以下材料:
1. 《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申报表》(附件1)一式1份;
2. 《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自评表》(附件2)一式1份;
3. 《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自评报告》一式1份;
三、 申报名额
合格教科室不限名额;示范教科室均实行限额申报,萧山、余杭、富阳各6个,其余区、县(市)各4个;直属学校自愿申报。
四、 申报时间
各区、县(市)在10月31日之前将《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3)一式1份(需发送电子稿至21005393@qq.com),连同示范教科室的申报材料(无需电子稿),送至市规划办阮青青老师,联系电话:87017432。
杭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9年10月11日
杭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1日印发
附件:2.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申报表
填表人: 填表日期:
申报学校 (盖章) | 申报类别 | 自评分 | ||||||||||||||
校长 (园长) | 专任 教师数 | 联系电话 | ||||||||||||||
近两年获得的教科研集体荣誉 | 荣誉名称 | 授予单位 | 授予时间 | |||||||||||||
近两年的立项课题数 | 校级 | 区级 | 市级及以上 | |||||||||||||
近两年教师发表的论文数 | 2017年9月开始 | 2018 | 2019 | 近两年教师的教科研成果数 | 2017年9月开始 | 2018 | 2019 | |||||||||
区、县(市)教科室(所)意见 |
推荐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: | |||||||||||||||
杭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|
认定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: | |||||||||||||||
杭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|
审核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: | |||||||||||||||
备注:近两年指2017年9月1日以后
附件:3.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自评表
评估 内容 | 级别 | 达标要求 | 权重 | 自评 |
科研组织 | 合格 | 学校将教科研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规划,有开展教育科研的中长期规划。 | 3 | |
有学年、学期教科研工作计划和总结。 | 3 | |||
学校教科研工作有明确的领导分管,并能保证参加教科研各项活动。 | 2 | |||
※校级领导参加课题研究,并取得区一等奖以上获奖成果。 | 2 | |||
示范 | ※至少有校级领导参加的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。 | 5 | ||
※至少近两年校级领导有市级及以上获奖成果。 | 5 | |||
教科室建设 | 合格 | 教科室与其他办公室合用,有专门的教科研档案柜(资料柜)、计算机等办公设备。 | 5 | |
有专职教育科研管理人员。 | 5 | |||
示范 | 教科室有独立办公室,挂牌办公。 | 5 | ||
※有专职教科室主任,享受中层待遇。 | 5 | |||
科研经费 | 合格 | 教科研工作有固定的经费。 | 10 | |
示范 | 教科室有日常办公经费和科研活动经费,满足活动需要。 | 4 | ||
学校有区、市、省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经费。 | 3 | |||
学校将教科研成果(论文)列入绩效奖励范围。 | 3 | |||
科研管理 | 合格 | 教科室及科研人员岗位职责明确,有考核评估。 | 2 | |
教科室制订有完整的规章制度。 | 2 | |||
教科研各类档案完整有序。 | 4 | |||
有校、区、市三级教科研立项课题。 | 4 | |||
能组织立项课题开题、结题论证,并进行过程管理。 | 2 | |||
能组织对参加省、市、区评比的课题、成果、论文进行指导。 | 2 | |||
校教科室全年订阅至少3种有关教科研方面的报刊杂志。 | 2 | |||
每学期自编科研学习资料至少一次。 | 2 | |||
示范 | 有校、区、市、省多级教科研立项课题。 | 8 | ||
组织与立项课题研究有关的专题活动。 | 4 | |||
学校有科研指导小组。 | 4 | |||
学校办有教科研通讯刊物,每学期至少出刊一期,或者借助校园网建立教科研栏目,每学期更新一次。 | 4 | |||
科研活动 | 合格 | 有计划组织广大教师学习现代教育理论,每年开设学术讲座两次。 | 5 | |
按规定参加区级及以上教科研研讨活动。 | 5 | |||
学校全体教师按规定参加全员科研培训。 | 5 | |||
重视科研队伍建设和科研骨干的培养。 | 5 | |||
示范
| 教科室能为学校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服务。 | 5 | ||
每两年承办或组织一次区级及以上级别的教科研研讨活动。 | 5 | |||
开展立项课题负责人培训活动;拥有一个科研骨干团队。 | 10 | |||
科研氛围 | 合格 | 校级及以上年度课题立项的教师数达25%。 | 5 | |
教科室每学年组织全校教师教科研论文评比,参与率达70%。 | 5 | |||
示范 | 校级及以上年度课题立项的教师数达35%。 | 5 | ||
教科室每学年组织全校教师教科研论文评比,参与率达80%。 | 5 | |||
科研绩效 | 合格 | ※近两年学校有市级三等奖以上获奖成果。 | 10 | |
※每年参加区级及以上论文评比获奖、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、区级及以上学术交流的人数达15%。 | 10 | |||
示范 | ※近两年学校有市级二等奖以上获奖成果(综合课题1个或教师小课题2个),省市立项课题1个以上。 | 10 | ||
※每年参加区级及以上论文评比获奖、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、区级及以上学术交流的人数达25%。 | 10 | |||
科研特色 | 示范 | 请陈述科研特色并说明加分理由,要求300字左右。最高可加20分。 | 20 |
加※为必备指标
附件:4.杭州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合格、示范教科室申报汇总表
区、县(市)教科室(所)(盖章): 填报人:
序号 | 申报学校 | 校长(园长) | 联系电话 | 申报类别 | 自评分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