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我区中小学实验(实训)室学期结束前和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

来源: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:2020-06-19  浏览次数:

 

杭州市西湖区教育装备保障服务中心文件

西教装备〔2020〕1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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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我区中小学实验(实训)室学期结束前和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

 

各中小学:

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中小学校实验(实训)室管理科学化、规范化水平,做好假期实验(实训)室安全防范工作,避免各类实验(实训)室安全事故的发生,根据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部署、杭州市教育技术中心《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实验(实训)室学期结束前和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现就我区中小学实验(实训)室学期结束前和假期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

遵循“谁使用,谁负责;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树立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意识,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落实,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。

各中小学要在放假离校前组织实验(实训)室安全全面检查。对水、电线路以及防水、防盗、防潮、防爆、防污染等设施进行重点检查;对配电设置、化学实验室、危险品专用贮存室(柜)、计算机房、电气类实训室等进行专项检查。特别要保证假期危险品专用贮存室(柜)内良好的通风环境、适宜的温湿度。

二、做好盘存清查工作

建立健全实验(实训)室总账、明细账和危险品专用账,实现账账、账物相符。开展期末仪器设备盘存清查工作。

盘存清查一般一学期或一学年进行一次,由实验(实训)室管理人员与相关管理部门共同实施。按照“四个一致”(账、物、标签、存放地点)的要求进行逐项逐件核对,并出具盘存表(样表见附件)。清查中如发现仪器数量账物不符时,要查明原因,出具报告,提出处理意见,经校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调整账目。

三、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工作

针对实验(实训)室各类仪器设备,每学期结束前普遍作一次清洁除尘、防潮、防霉、防锈上油等工作。平时根据仪器设备的特性,做好定期通电、驱潮、检查浸液、擦洗保养等维护工作。如传动皮带、胶带、弹簧发条解除形变,带内电源的仪器、仪表取出电池单独存放,显微镜镜头防霉保养等。

四、相关要求

1.相关工作自查情况于2020年6月26日12:00之前在网上填报。

地址:https://ding.fanqier.cn/f/vg4vsqfe

2.各中小学主要负责人要强化安全与规范意识。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,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,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,共同营造安全、和谐的教学工作环境。

西湖区教育装备保障服务中心联系人:温少娜;联系电话:56735321。


附件:教学仪器盘存表(参考样表).xlsx

 


西湖区教育装备保障服务中心

2020年6月19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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